本系於112年8月30日榮幸邀請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劉貞汝蒞校演講,大隊長以「遇見最好的自己」為題,向同學分享其從警三十餘年之親身體驗,並以「兩張證書」及「四個案件」為主軸,勉勵同學在校期間能戮力向學、在工作之後能不忘初衷。
在「兩張證書」部分,指的是警大畢業證書及三等特考及格證書,此因,在警察任官制度變革後,未通過警察特考之警校學生,已無法再擔任警察職務,而警大畢業生若僅通過四等特考,只能擔任基層員警之工作,不免可惜,故應以取得上述兩張證書為求學目標。
在「四個案件」部分,大隊長以其曾親自參與之「107年永和分屍案」、「0402太魯閣脫軌重大行車事故案」、「臺鐵松山車站第1258次區間車爆炸案」及「網路留言火車高鐵放置炸彈案-重大關鍵基礎設施恐嚇案」為例,說明各案類之偵辦重點、網路犯罪之偵辦困境、科技偵查之必然趨勢,以及團隊合作對於偵破重大刑案之關鍵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