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警察學系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新型冠狀病毒2019-nCoV)防疫應變計畫

發布日期 : 2020-03-09
  1. 衛教宣導及作為
  1. 透過各種管道將傳染病的知識與訊息傳給本系(所)師生,加深概念,如手機簡訊、E-mail郵件或LINE等,加深全體師生的危機意識,時時加以預防免於被感染,並重申相關感染管制措施,並落實執行。
  2. 上課期間,要求授課教師、學生(研究生)自備醫療級口罩,隨時戴上口罩,並保持教室空氣流通。
  3. 本所研究所教室定期消毒桌椅,並保持教室空氣流通。
  1. 教職員健康管理
  1. 全體教職員工進行自主健康監測,每日測量體溫1次,並記錄,有異常(耳溫超過 38℃)應主動請假,不上班上課與戴上口罩就醫。
  2. 教職員工若有發燒(耳溫超過 38℃)、呼吸道症狀等上呼吸道感染或類流感症狀,應主動向單位主管報告,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治療。
  3. 將每日測量結果回報學院,充分瞭解權管人員之請假及健康情形,且視國內外疫情及實務所需,適時強化教職員工健康監測機制,以利及時採取體溫或健康狀況異常之處理措施。
  4. 依照請假規則及人力備援規劃,且教職員工都能知悉,遵循辦理。
  5. 教職員工若有發燒及呼吸道感染症狀,應安排休假或限制從事照護或準備飲食服務,直至未使用解熱劑(如acetaminophen 等退燒藥)且不再發燒 24 小時後,才可恢復工作。
  1. 學生(研究生)、訪客健康管理
  1. 上課期間,學生(研究生)出現如呼吸道等需要採取飛沫傳染防護措施的疫情時,依循學校通報程序通報。
  2. 管理訪客人數,並於辦公室入口處協助訪客進行酒精乾洗手液使用,並測量體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