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所活動-張檢察官熙懷專題演講
2015/05/01
本次系所活動在黃惠婷老師的大力推崇下,非常榮幸地邀請到張檢
察官熙懷來為大學部同學演講。未來刑事系同學們可能接觸到的領域
中,刑事訴訟程序是相當重要的,而其核心正是公開審判程序!張檢察官
熙懷於1982年畢業於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律組,雖然沒有名校
背景,但卻能在預官畢業後短短3個月內通過司法官特考,真的非常難
得。張檢察官初入社會便以時間與空間換取經驗,他積極的態度造就了
他在司法界不可撼動的地位。過去曾任臺北地檢署公訴組主任檢察
官,現任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,更享有「公訴之神」的美名 !
凡是告訴、告發、自首、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之一切案件的起
端,能證明是犯罪的證據力為0,因此才開始進行偵查,接著進行傳
喚、責付、限制住居、交保、拘提、逮捕、通緝、搜索。而當要進行
到監聽時,根據通訊保障監察法,監聽是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蒐集證據
時始能監聽,因此門檻相當高。最後別無他法時則施以羈押!而起訴的
證據不能僅有50%,而是必須達到8、9成,也就是起訴門檻為80~90%。
最後經法院審理之後達到100%的確信始能進行判決。而證據須具備三
大特性,關聯性、合法性、客觀性。
有別於一般演講的模式,張檢察官喜歡找同學上台發表自己的言
論,更強調別被一個框架給束縛住。眼界要放寬,如此才能進行公平
的審判。在柯文哲市長與錢建榮法官對峙的案件中,張檢察官請兩位
同學上台模擬互相質詢的情況。除了能夠訓練同學的膽量之外,更能
夠以親民的方式帶給我們未來公開審判程序所需具備的概念,讓我們
能深深烙印在腦海之中。其中,有一個觀念令我們受用無窮那就是
「風度」!在司法審判的程序之中,你再怎麼反對對方,你的拳頭也
不能夠碰到對方的鼻頭。因為一旦當你的拳頭碰到對方,就構成了犯
罪行為,也就沒有本錢和對方繼續走司法程序了。我們身為執法幹
部,未來執行勤務時很容易因為對方的挑釁而動怒,此時只要想想張
檢察官所說過的話,沉住氣,有條有理地和對方溝通,就能夠避免自
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煩。
這次的演講不僅見識到張檢察官淵博的學問,更學到了不少對未
來工作有幫助的地方,「聽君一席話,勝讀十年書」為此演講下了最
佳的註腳,也讓我們收穫不少,滿載而歸。

刑事訴訟法的程序
活動剪影

與同學互動

張檢察官認真講解

說明觀察與經驗的重要性

模擬質詢

活動圓滿結束